| 指導單位:教育部 |
| 主辦單位:國立台灣科學教育館 |
| 協辦單位:教育部中部辦公室、台北市政府教育局、高雄市政府教育局、各公私立大專院校 |
| 贊助單位:財團法人崇友文教基金會 |
| 一、目的: 培育有潛力與興趣之中等學校學生參與科學研究,接受大學教授之指導;儲備基礎科學、應用科學之優秀研究人才及以其研究成果參加臺灣國際科學展覽會。 |
| 二、研究期間: 以九個月為原則(自六月一日至次年二月底止,計九個月;研究計畫執行期間自六月一日開始,十一月三十日前完成研究報告並參加國立台灣科學教育館舉辦之臺灣國際科學展覽會報名手續,次年一月初審、二月正式評審)。 |